在金額書寫中,阿拉伯數字1~9、10、100、1000分別對應漢字“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壹千”和單詞“壹”中的金額。
擴展數據:
大寫金額規則:
中文金額以文字數字表示,請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壹百、千、萬、億、元、角、分、零、整(正)。不得用壹、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毛、另壹(或零)填寫,也不得自制簡化字。
如果數字的寫法用繁體字,比如二、六、壹億、壹萬、圓,也是可以接受的。
在用文字表示的漢語量中,如果數達到“元”,應在“元”後寫“正”(或“正”),在“角”後可省略“正”(或“正”)。數字中的量字有“分”,而“整”(或“正”)字不寫在“分”之後。
在漢語中,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前應標有“人民幣”字樣,用文字表示的金額數有“分”,在“分”後不應寫“整”(或“正”)字。
中文應在大寫金額數前標註“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後緊接著填寫“人民幣”字樣,不得留空格。若大寫金額數前未印“人民幣”字樣,應加“人民幣”字樣。賬單和結算憑證的“大寫金額”欄不得預印“千、百、萬、千、百、萬、萬、元、角、分”固定字樣。
百度百科-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