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個體戶門店門口廣告牌審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店鋪營業執照或核準的企業名稱復印件兩份;
2.租賃合同復印件兩份;
3.戶外廣告牌效果圖兩張(效果圖需要上色,拍攝時要拍下門上下80CM左右的情況);
4、申請報告(包括地點、發布時間、內容、形式、規格、數量;壹式兩份);
5.產權證復印件兩份;
6.存儲方位圖1份;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管理條例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