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成立心理咨詢中心,隸屬於學生處、校醫院等部門。2005年更名為“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隸屬於當時的人文社會科學部,為副部級教學單位。2008年,它重新隸屬於學生處。
經過十余年的建設,中心的工作更加科學化、規範化、系統化,中心的主要職責逐步確定:貫徹落實學校和上級有關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的文件精神,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
宣傳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幫助大學生了解健康心理對其成長成才的重要意義;介紹增進心理健康的途徑和方法,幫助大學生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秀品格,有效開發心理潛能,培養創新精神;
分析心理現象,幫助大學生了解常見心理問題的主要原因和表現,以科學的態度對待心理問題;傳授心理調適方法,幫助大學生消除心理困惑,增強克服困難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珍愛生命,關心集體,接納自己,善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