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壹(獨資):成立與原公司業務匹配的個人獨資企業,原公司承接業務後,將部分轉包給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經批準的稅收園區稅收政策。綜合來看,稅負只有3.16%左右,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方案二(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在園區“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通過分公司/子公司承接部分業務,然後享受園區優惠政策:增值稅地方留成60%-85%支持,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60%-85%支持。
方案三:(自然人收稅):優惠政策是用稅收優惠園區的個稅核定的,稅率只有0.5%,2月365438+2月31之前的總票面稅率是1.56%,即開票金額是1萬元,所以需要繳納稅額。
只需提供自然人sfz的正反面照片、領票人信息和票品信息,無需自然人實際到場。
註:每個自然人每年最多只能開500萬元,開出的票為普通票,不能作為進項票使用。適合急需壹張成本票,又不想開新公司的企業和個人。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妳,希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