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令號的規定國家電監會15在《電工進網作業證管理辦法》中,電工進網作業證實行審核登記制度,不需要年審,但三年後需要登記。壹般需要通過簡單的檢查來更新註冊。具體規定如下:
第十八條電工進網作業許可應當向許可機關登記。註冊分為初始註冊和續展註冊。註冊有效期為3年。
第十九條許可機關根據本辦法第十七條作出許可決定時,應當同時辦理初始登記手續。
第二十條被許可人登記期限屆滿後需要繼續從事網絡接入經營的,應當在登記期限屆滿前30日內向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登記申請。逾期未辦理續展登記手續的,視為未登記,不得從事入網經營。
登記期限屆滿,被許可人停止從事網絡接入經營,需要再次從事網絡接入經營的,應當經許可機關續期後,方可從事網絡接入經營。
3.供電局頒發的電工上崗證分為低壓、高壓、特種三類。
電工進網許可證
(1)取得低壓電工進網許可證者,可從事電氣安裝、維修、操作等電壓等級在0.4千伏以下的低壓作業。
(2)取得《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證》者,可從事所有電壓等級的電氣安裝、維修和操作。
(3)取得特種電工進網許可證者,可從事電氣試驗、二次安裝調試、電纜運行等特種作業。在功率接收裝置或功率傳輸裝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