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業銀行提供的業務基本可以分為表內負債業務、表內資產業務和表外業務。表內負債主要包括:存款業務、境外外匯借款業務、同業拆借業務和金融債券發行業務。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業務主要包括:各項貸款、債券交易和投資業務、同業拆借業務。表外業務(中間業務)雖然不是銀行的傳統主營業務,但也逐漸成為銀行新的利潤增長點。表外業務主要包括人民幣結算業務、代理業務、銀行卡業務、信息咨詢業務、外匯中介業務、自營外匯買賣業務、擔保業務、招商銀行業務和投資基金托管業務。
按照我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包括:
吸收公眾存款。
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處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處理票據貼現。
發行金融債券。
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
買賣政府債券。
從事同業拆借。
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提供保險箱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