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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給房子加名字,哪裏可以問?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權人變更的,需要向不動產登記機構咨詢,確認變更的,還要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房地產登記,是指房地產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地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律事項記載於房地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房屋、樹木和其他定著物。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不動產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