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違法行為有: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2、體罰學生,教育不改;3、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老師,以教書為生。
這個職業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職業之壹。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安排學生入座,發放學習資料,備課授課,批改作業,指導輔導,幫助學生學習,根據學校設施和職稱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組織講課。
組織考試,傳授科學文化基礎知識,開展學術交流,提高學生觀察、學習、記憶和認知、動手交流和操作等綜合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特長,促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掌握經驗和技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三條:民辦學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受教育者及其親屬有權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申訴,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
如果老師的行為只是處於不好的水平,就會反映給學校。如果是電話舉報,可以直接打教育局電話。收集資料、照片等證據,登錄老師所屬的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