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0條規定,公司還應向付款人(包括法人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壹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和支付其他經營活動款項時,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
擴展數據
發票的標題是“購物者姓名”。英文翻譯:發票標題。
如果是自己買的,寫自己的名字。如果公司購買或報銷,寫公司名稱。類型有:商業發票:應付給買方,即收貨人;海運提單:憑指示付款...壹般是收貨人,也就是買方,也有擡頭為持票人的空白提單;匯票:三種:限制性應付、指示性應付、持票人應付(持票人應付)、賣方或其指定收款人應付;支票:付給收款人。信用證:沒有標題,只有受益人和開證人。受限平視是指支付僅限於收款人,不能轉賬。
出票人不願意通過簽發限制匯票的方式讓匯票流入第三方手中。
參考發票表頭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