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制度。強調“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作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壹,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和執政方式,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
第二,維護黨員的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決定》著眼於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和監督權,突出了許多具體措施。
第三,完善黨代會制度和黨內選舉制度。這兩項制度是黨內民主最基本的形式,也是黨內民主最有效的制度保障。
第四,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強調要充分發揮全委會在重大問題上的決策作用,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健全和規範黨委常委會定期向全委會報告工作、接受監督的制度;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水平,加強黨委決策咨詢工作,做好重大問題前瞻性和對策性研究,完善決策失誤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維護黨的集中統壹。這是民主集中制的應有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