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驗工作由中心主任牽頭,質量保證員具體協助,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管理。
2)檢測工作的管理必須嚴格按照中心(申請計量認證)和質量手冊規定的內容和要求進行。
3)中心原則上不開展超出本部門業務範圍的檢驗工作,不對任何未經計量認證的項目出具檢驗報告。如受有關部門和單位委托,確屬未經計量認證的項目,應事先說明,否則出具的檢驗報告不公正,中心不承擔法律責任。
4)本中心從事檢測工作的人員應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標準)的要求進行培訓、考核、發證,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檢測技術工作。
5)重視質量管理,對本中心的檢測工作進行質量控制。各類技術專業人員和檢測人員必須按照相關程序規範和標準認真開展檢測工作,使本中心的檢測工作逐步走上規範化、程序化、標準化的軌道,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不斷提高檢測工作質量。
6)做好檢測工作的日常管理,如加強檢測隊伍的素質建設,經常對檢測人員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安排進修和參加專業學術會議,引進技術,更新知識,配套更新儀器設備,不斷提高檢測技術水平。
7)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應大膽嚴謹,試驗人員應堅守崗位,積極工作,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