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註冊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雙面打印在同壹頁)。
3.申請人專業學習的學歷證書和臨床實踐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護士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註冊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檢查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的相關材料,即聘用證明(加蓋醫院公章)復印件。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8.正面免冠白底兩寸彩色近照1。
9、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如果實在找不到用人單位,可以明年再報名。
註:申請護士註冊應當在護士資格考試合格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省、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教學綜合醫院經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