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65438+2007年4月27日,北京出臺規定,法院拍賣房產正式納入北京限購政策範圍。在公開發布的拍賣公告中,法院應明確競買人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個人應符合本市限購政策,否則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在淘寶的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可以找到很多外地法院公開拍賣的北京房產。如位於朝陽區屈光路28號院211號樓3單元204室的進行中房產,起拍價13710000元,被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售。
再比如,位於朝陽區北苑路172號院17號樓25層2501的房產,151.69平方米,起拍價960萬元,天津市二中院出讓。
根據公告,記者電話咨詢了石家莊中院萬法官。萬法官肯定了這個樓盤也要求競買人有符合政策的購房資格,不存在“不限購”的說法。
擴展數據:
購房資格競拍“依法拍賣房屋”的法律責任:資格不符不能過戶。
據介紹,根據《拍賣行法》的拍賣規則,在正式競價之前,競買人要繳納壹定的保證金,通常為起拍價的10%左右。
以屈光路28號院房產為例,約定存款為654.38+0.38萬元。無購房資格的競買人在競買成功後反悔的,定金不予退還。即使競買人仍堅持購買,但由於不具備資格,無法完成購房資格驗證,因此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人民網-北京房產被外地法院拍賣不限購?假的!還是需要買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