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公十年,娶了沈侯的女兒,叫武將。王子難有,人生難有,老婆愛死了。小兒子出生後,段輕松,妻子疼愛有加。二十七年,吳公病。夫人,求公立段為太子,公必聽。我當時壹歲,武將,為莊公而生。
到了莊元年,封他的弟弟段為京師使,名叫。紀忠說:“北京比全國大,但不是為什麽封。”莊公曰:“吳江要,我敢奪。”段進京,修治,與母吳江謀攻鄭。二十二年,段國攻鄭,吳江為內應。莊公發兵截段,段去了。割北京,北京人方節,左節嚴。閻當朝,走了。於是莊公把他的母親吳江搬到城裏,發誓說:“不到墳前不與妳相見。”我已經後悔在閑暇時想起了母親。英姑的考叔給了公,公給了糧。高叔叔說:“我有媽媽。請給我食物。”莊公說:“我很想念我的母親,我恨聯盟。我能怎麽辦?”高叔說:“穿過地到墳前,就相見了。”所以我跟著它,看到了我媽媽。
妳是不是說過“要拿就要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