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農產品、糧油、畜禽產品、乳制品、水產品,以及上述產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劑、調味品、飲料、酒類的批發及傭金代理(拍賣除外);上述商品的進出口、技術服務、咨詢服務及相關配套業務;農副產品收購(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其申請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範圍二:預包裝食品(不含熟食、鹵制食品、冷凍儲存)、飲料、服裝、化妝品、飾品、工藝禮品的批發、進出口、傭金代理(拍賣除外),提供相關配套服務及經營信息咨詢。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和特殊規定的商品,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經營範圍3食用農產品(不含生豬產品)銷售。經營範圍。以批發非實物方式銷售預包裝食品(含冷凍儲存,不含熟食和憑許可證經營的鹵味)中的食用農產品(豬產品除外)。經營範圍5:銷售預包裝食品(不含熟食鹵制、冷凍)、日用百貨、五金交電、家用電器、建築材料、計算機軟硬件、機械設備。
法律依據: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壹)未依法取得許可,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點、時間銷售農副產品、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便利勞動活動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不需要許可或者登記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