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明:Xi居住證或隨行子女父母雙方在Xi的居住證明。其中,非Xi戶籍勞動者提供公安部門辦理的Xi居住證及相關材料;戶籍在Xi安十區(含灃東新城)以外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Xi市居住證及社區辦理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條件、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用人單位有權了解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