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25日起,首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可向貸款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金融機構發放新的貸款替代首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新增貸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機構和借款人自主協商確定。
貸款市場牌價(LPR)上調幅度不得低於原發放貸款城市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新發放的貸款只能用於償還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納入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管理。
首套存量住房相關規定:
2065438+2006年2月2日,央行、銀監會聯合宣布,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原則上最低首付比例為25%,可下調5個百分點。購買第二套住房且貸款未結清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
2065438+2009年8月,全國多城房貸利率上調。上交所和界面顯示,杭州多家銀行執行首套基準上浮8%或10%,南京、青島、蘇州、合肥、武漢、無錫普遍上浮20%甚至30%。買房成本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