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綜合科,負責協調局內各部門事務,處理日常工作及相關文件。
2.教育管理處,負責學校教育的管理和監督,並對學校的規劃、建設和改革提出建議。
3.教學督導部門負責教學督導和評估,促進學校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科技教研室,負責科技教育和教學研究,促進教育信息化和現代教育技術的發展。
5.學科部負責各學科教育的管理和發展,推進課程改革和教學方法創新。
6.教師發展部負責教師的專業發展、培訓和評價,促進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素質。
7、中小學教育部門,負責中小學教育的管理和協調,促進學校質量的提高和教育的公平發展。
8.招生就業部負責學校招生就業工作,促進教育與就業相結合,促進學生就業創業。
9.學前教育部門負責學前教育的管理和發展,促進學前教育的整體發展,提高教育質量。
10,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巡視員,負責農村教育督導和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促進農村教育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