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履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從廣義上講,行政機關是壹級政府機關的總稱,即執行國家法律,從事管理國家事務、機關內部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狹義的行政機關僅指政府機關內部的綜合辦公室,即辦公廳,是在行政首長直接領導下處理各項事務並協助統籌管理的機構。行政機關根據國家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立。它們是依法行使行政權力,代表國家組織和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國家機關。它們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執行代表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管理內政、外交和軍事方面的行政事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
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壹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
(三)反映行政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和程序;
(四)其他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