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工作滿五年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十五年二十年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
勞動部《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病假日工資=最低工資×80%÷21.75天(月帶薪天數)
如果妳沒有將請假條提交給本單位經理或領導審批簽字,它屬於礦工。但是,如果妳離職沒有聯系我詢問情況,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工會或者執法大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