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議的名稱。
2.開會時間。
3.會議地點。
4.會議主席(主持人)。
5.出席、未出席和缺席會議。
6.會議記錄人簽名。
要求
會議紀要主要有兩個要求,壹是速度,二是真實性。
(1)速度要求。
速度是錄音的基本要求。
(2)真實性要求。
記錄性是會議紀要的重要特征,因此保證真實性成為對筆錄的必然要求。
真實性要求的具體含義是:
1,準確。不加,不漏,據實記。
2.安全。第壹件事是寫清楚,第二件事是保持記錄有條理。
3.突出重點。
會議紀要應強調以下幾點:
(1)會議中心議題及圍繞中心議題的相關活動。
(2)會議討論和辯論的焦點及各方的主要意見。
(三)權威人士或代表的意見。
(4)會議開始時的固定發言和結束前的總結發言。
(五)會議決議或討論的事項。
(6)對會議有較大影響的其他發言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