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節性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20.83天/月。
工作時間的計算: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
延伸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