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後領取社會保障養老金的方式如下:
1.被保險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壹個月(特殊工種、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復查或勞動能力鑒定),由被保險人或其所在單位社保管理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相關資料;
2、社保機構對參保人員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並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給《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
3.領取職工退休證15天後,參保人攜帶本人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辦理發放養老金借記卡,並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賬戶。社保部門會按規定每月將養老金支付到您指定的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