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直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其法律依據是《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三是找到當地殘聯,尋求殘聯的幫助。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條:國家保障殘疾人享有各項社會保障的權利。該法第八條規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及其地方組織代表殘疾人的利益,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