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保障殘疾人在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平等公民權利,密切聯系殘疾人,傾聽他們的意見,反映他們的需求,全心全意為他們服務。
(二)團結、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強,履行法定義務,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三)溝通政府、社會和殘疾人之間的關系,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和幫助殘疾人,消除歧視、偏見和障礙。
(四)協助政府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發展綱要,推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扶貧、維權、文化體育、社會保障、信息技術應用和殘疾預防,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
(五)參與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發揮綜合協調和咨詢服務作用,管理和指導相關領域的工作。
(六)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殘疾人證》。
(八)管理和指導各類殘疾人社會組織。培訓殘疾工人。讓殘疾人和殘疾人組織更加活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國殘疾人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