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事務所是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下屬機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的前身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2065438+2008年3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更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2065438+200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整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管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理標誌管理職責,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商標局的主要職責
2065 438+2009年3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通知規定商標局的主要職責是:承擔商標審查註冊、行政裁決等具體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參與規範商標註冊。
參與商標領域的政策研究;參與商標信息化建設,研究分析商標信息並傳播利用;承擔商標審查協作單位的業務指導;組織商標審查小組的教育和培訓;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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