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營範圍
國際貨運代理;貨運代理;搬運和儲存服務(危險品和特殊規定除外);商務信息咨詢;會議服務;展覽服務;禮儀服務;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集裝箱租賃、機械設備維修等。
二。註冊資本
1.從事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代理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2.經營航空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
3.陸路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200萬元。
三。註冊貨運代理公司的條件:
1,名稱選擇
目前在北京,直營快遞公司很難申請,只能以“貨代”的名義申請。
2.業務範圍的書寫:
經營範圍壹:貨運代理、裝卸服務;
範圍二:物流信息咨詢業務;
經營範圍三:國內快遞、壹般道路貨運代理、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等。
3、申請人必須符合企業法人的相關條件:
1)能夠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企業組織或者個人;
2)有專業的快遞員,對快遞員要求嚴格。他們有多年的駕駛經驗,對路線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