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反映群眾。堅持群眾期盼,為群眾謀利益,把聯系和服務群眾作為承諾的重要內容,真心實意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辦好事,承諾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群眾評價,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3.註重實效。要結合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基層黨組織的實際,根據黨員中不同群體、不同崗位的特點進行承諾。既要註意高標準、嚴要求,使承諾的事項充分體現先進性,又要註意防止超出自身能力、通過努力無法兌現的承諾,做到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承諾要簡明、實用、具體,便於組織考核,便於群眾監督和評議。防止承諾含糊不清或將其等同於壹般工作和紀律要求。
法律依據:《關於印發進壹步完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公開承諾制度意見的通知》。
壹、明確基本要求
第二,豐富承諾形式
第三,規範操作程序
第四,加強組織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