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必選項和可選項。
必考項目:所報考崗位(主項)的專業技能,鋼琴演奏與演唱(舞蹈專業除外)。
可選項目:選擇壹個主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技能。
1.小學音樂1(音樂專業)考試內容:聲樂、鋼琴、舞蹈、彈唱。
2.小學音樂2、幼兒園音樂1(舞蹈專業)考試內容:舞蹈(作品展示加技能展示)加自選(鋼琴、聲樂、管弦樂器樂)。
3.小學音樂三(聲樂專業)考試內容:聲樂加自選(鋼琴、舞蹈、管弦樂器樂)和自彈自唱。
技能測試要求和分數:
1.小學音樂1(音樂專業):聲樂、管樂、舞蹈及自彈自唱均為必考項目,滿分100,其中聲樂、管樂、舞蹈各占30分,自彈自唱占10分。
2.小學音樂2、幼兒園音樂1(舞蹈專業):可選擇1在4分鐘內展示獨奏作品,加技能技巧1分鐘,需自備音樂道具;自選項目(鋼琴、聲樂等管弦樂類樂器,含1項),滿分100分,其中作品展示和技巧展示* * * 70分,自選30分。
3.小學音樂3(聲樂專業):演唱1首自選中外作品獨唱歌曲,美聲或民族唱法,自備音樂伴奏CD或鋼琴伴奏;加選項(鋼琴、舞蹈、管弦樂器,含1),滿分100分,聲樂占60分,自選占30分,自彈自唱占10分。
註:以上三個崗位中,除舞蹈專業外,聲樂、音樂專業等其他兩個專業崗位需加考1分鐘鋼琴演奏與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