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創業孵化基地入駐條件
威海創業孵化基地的準入條件涉及場地、人員、服務、制度、政策。《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從場地、人員、服務、制度、政策等方面明確規定了創業孵化基地的設立條件。具有獨立的企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固定的辦公場所、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有* * * *享有的壹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場所、辦公場所和服務場所,有相應的道路、停車、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員工生活等基礎配套設施。有為創業者提供服務的管理服務機構和相關中介服務機構,有條件的可以引入創業投資公司或小額貸款擔保分公司。有配套的創業服務,可以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推介、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壹站式”創業服務。,並建立網絡信息服務平臺,開展在線咨詢、專題講座、互動交流,為創業者自主創業提供各種服務;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創業實體評估準入、財務管理、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可以降低門檻,簡化程序,提供優質服務,提高創業成功率。有相應的扶持創業就業政策,有創業資助、經營場地費、水電氣暖費用補貼或減免、扶持期限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