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擔全縣就業服務,落實就業促進政策,提供就業政策咨詢等事務性工作。
2、承擔實施再就業創業工程,以創業帶動就業,組織創業培訓,培育創業平臺,轉化創業項目,提供創業服務開展創業活動,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政策。
3、承擔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勞動力就業和失業信息的收集和統計,逐步建立實名制登記數據庫和失業預警機制。
4、承擔實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等事務性工作,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服務。
5、承擔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等事務性工作,制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
6、承辦失業保險登記、人事變動、失業救濟等經辦服務;承擔失業保險政策性補貼的申報、受理、審核、發放等日常工作。
7、促進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實施就業扶貧,開展勞務合作。
8.協助城市社區就業服務,推進基層就業服務平臺建設,確保城鎮登記失業率不超過規定值。
9.協助建設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就業服務的信息化、便捷化和精細化。
10,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