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9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發布金融行業標準《金融機構代碼》。經過充分調研、材料整理、標準制定、專家評審、廣泛征求意見,最終形成了《金融機構守則》。
《金融機構代碼規範》規定了金融機構代碼的編碼對象、編碼結構和表達形式,涵蓋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交易結算類金融機構、金融控股公司等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布金融機構代碼規範的通知
銀發(2009)363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為統壹金融機構編碼的方式和方法,加強信息系統間的互聯互通,提高信息共享效率,規範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建設、開發、升級和改造信息系統和數據倉庫中使用的金融機構編碼,確保金融機構編碼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人民銀行編制了《金融機構代碼》,現印發給妳們。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相關金融機構。
附錄:金融機構代碼規範
中國人民銀行
二00九年十壹月三十日
附件
金融機構代碼規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