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基本條件(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二)近三年內無犯罪記錄,未被撤銷保密資格(資格),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事集約化經營的人員具有中國國籍,在境外無永久居留或者長期居留許可,與境外人員無婚姻關系,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具有從事密集型業務的專業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保密條件(1)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保密工作;
(二)保密制度完善;
(三)從事密集型業務的人員接受過保密教育和培訓,具備必要的保密知識和技能;(四)集約化經營的場所、設施和設備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五)有保密工作專項經費;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保密條件。
註:是否分別要求外資股東和新三板企業的條件,是否滿足特殊條件的註冊資本、社保人員、高級工程師、業績、機要室面積;
提交申請和審查的書面材料;
現場評審和專家評審;
證書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