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導遊證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能夠有效承擔領隊責任的旅行社人員;熟悉目的地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情況。被取消領隊資格的人員不得再次申請導遊證註冊。
申請導遊證的程序:
(1)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導遊證人員登記表;旅行社出具的能夠勝任領隊工作的證明;申請領隊證人員的業務培訓證明。
(2)申領程序:導遊證由組團社向所在地省級或授權的市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申領;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符合條件的申領導遊證人員發放導遊證,並登記備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旅遊團的正當業務需要發放導遊證。
擴展數據:
考試程序
1,國家旅遊局下發考試通知及名額。
2.各地旅遊局應制定實施辦法,並通知旅行社和具有出境遊團隊資質的相關單位。
3.具有出境遊團隊資格的旅行社進行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提交當地旅遊局。
4.當地旅遊局在審查申請人後組織培訓和學習。
5.考試。
6、根據測試結果簽發班組長卡。
參考資料:
導遊證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