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
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和樂山市峨邊縣、馬邊縣、金口河區:助理社工(初級)合格標準均為52分,社工(中級)合格標準均為58分。
2.雲南:
怒江州迪慶州:助理社工(初級)社會工作綜合能力58分,社會工作實務55分;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標準為社會工作政策法規59分,社會工作綜合能力55分,社會工作實務60分。
3.西藏:
助理社會工作者(初級)資格標準為51;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標準為社會工作政策法規52分,社會工作綜合能力53分,社會工作實務53分。
4.甘肅:
甘南州、臨夏州、天祝縣:助理社工(初級)合格標準均為57分,社工(中級)合格標準均為56分。
5.青海:
海北州、黃南州、海南州、果洛州、玉樹州、海西州:助理社工(初級)資格標準均為50分,社工(中級)資格標準均為52分。
6.新疆:
喀什、阿克蘇、和田、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助理社工(初級)、社工(中級)合格標準均為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