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囑公證。由於妳的遺囑是私人遺囑,所以必須經過公證。所有相關人員到公證處領證。還要給我看妳爺爺奶奶是否健在的證明。所有財產的受益人都承認妳父親的遺囑。去處理它。
2.憑公證書,小女兒和全體受益人親自辦理過戶。
妳不能。
1.妳父親生前公證遺囑是最簡單的事,但妳母親必須在場並同意。
2.現在這個房產在法律上屬於我母親和四個女兒。妳父親的遺囑只能證明這是他生前自己的意願。如果房子市值654.38+0萬,母親50萬,四個女兒和母親各分得654.38+0萬。也就是說,所有子女只能繼承父親的那部分權益,母親有壹半權益,同時和子女壹起繼承父親的那部分。
3.其他孩子的證明材料,公證後仍然有效,但只要在公證處,都要求到場。
4.公證費好像是幾百元,我忘了。
母親去世後,遺產是壹樣的,四個孩子都要到場。把它平均分成四份。
公證費不是遺產稅等等。錢不多。可以打電話到任何壹家公證處咨詢。只要妳父親不在,就不可能避免其他孩子的出現。沒人能單獨處理掉,包括妳媽媽。這房子已經是妳們五個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