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控制所是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二級行政單位,是具有行政監督職能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食品衛生、疾病預防控制、那些傳染病的預防控制工作。職責:在醫院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全面具體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具體工作。
防控辦需要做好疫情信息的分析研判,掌握輿情動態和疫情報告發布情況,組織、協調、推動醫院各項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實施。使醫院整體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合力,防控工作制度化,全力保障醫院疫情防控工作順利完成。
流行病預防:
防疫是預防、控制和消滅傳染病的措施的總稱,分為常規和流行後兩種,包括接種、檢疫、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易感人群的普查和管理。包括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檢測、預防性技術咨詢和服務、疫情防控、計劃免疫、消毒、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勞動衛生、放射衛生等。
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在認真總結近年來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實踐的基礎上,重點修改、補充和完善了免疫、檢疫、疫情報告和處理制度。增加了疫情風險評估、疫情預警、疫情識別、獸醫執業管理、動物防疫保障機制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