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和國家壹、二級保護動物的飼養有嚴格的審批程序,法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出售、收購、販賣、經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申請程序:
1.審核內容:馴化品種、場所、資金、技術、飼料來源等。
2.審核依據:林業部發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3.審核程序:當地林業廳外辦受理→林政部門核查→林業局意見→市林業主管部門意見→省級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審核發證。
4.提交:
(1)書面申請;
(2)申請表(壹式兩份);
(3)獸醫技術證書(獸醫身份證和技術證書復印件);
(4)可行性報告(包括技術、種源、場地、飼料等。).
5.審查時限:十五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