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成果資格證書的條件
參加2科考試(普考)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合格證書。對於免考的基礎科目,必須通過專業科目考試,才能取得相應專業(附加項)的成績合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書。
公布結果和頒發結果合格證書。
考試成績經省考試部門審核,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具合格人員證件,並制作電子成績證書後,在浙江政務服務網()上公布。相關考生可從“便民服務”、“高級職稱評審和技術考試”、“考試成績查詢及電子證書下載打印”欄目查詢考試成績並下載打印自己的《成績證書》。
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憑《資格證書》向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申請註冊,經審核批準後領取《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註冊證書》。具體申請登記按照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