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給住房補貼。為支持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自本政策公開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對在我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在取得後期不動產權證書後,憑契稅發票給予合同價款(不含稅)1%的購房補貼。
第二,優化錄取政策。業主在我區年度招生政策計劃下達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並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從2023年起,其子女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的新生可申請在房產所在教學區(或服務區)入學(不遷入戶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產權人戶籍在省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優惠貸款利率。促進市場復蘇,引導商業銀行向剛需和改善型住房群體提供商業性個人住房優惠利率貸款。
本政策於2022年7月25日公開發布,由南京市高淳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