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和量刑是兩個概念,量刑要看案情。如果明確查證有犯罪事實,那麽肯定是判刑的。但壹般取保候審是指情節輕微,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還有可能被停職的會因為幫信被抓,取保候審,被判刑。行為人涉嫌助長信息網絡犯罪的,人民法院將對行為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責令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其不被羈押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保證書。取保候審只是刑事強制措施之壹,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和量刑沒有必然聯系。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關於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案件,被取保候審人在執行期間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負責執行的派出所應當及時向縣級公安機關報告,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征得決定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