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就業大學生公租房申請條件畢業未滿5年,月收入低於2500元,直系親屬無住房救助能力;
2.新就業申請人和* * *申請人須有武漢戶口或居住證;申請人為高校畢業生,畢業不滿5年,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固定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
3.新就業大學生公租房申請條件。收入條件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000元,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於2500元;
4.新就業大學生公租房申請條件住房條件為本人及配偶在武漢市區無房且未租住過公租房,直系親屬在市區無住房融資能力(申請人父母、子女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市區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人均住房建築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