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兼營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不單獨核算的,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1]111號)也規定:“第三十六條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應稅服務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營業額;”
所以這個開發票地稅的業務要單獨核算。
營業稅是價內稅,不需要區分收入和稅收,收入直接按照票面金額入賬。同時,營業稅金應在月末匯總計提,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具體的會計分錄有:
借方: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業務收入-營業稅應稅業務
月末提取營業稅:
借:營業稅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