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區別如下:
1.托管合同是執業合同;倉儲合同是壹種承諾合同。托管合同壹般是有償合同,但也有無償合同的情況;而倉儲合同是有償合同。
2.保管合同付款的保管憑證;倉儲合同是付款倉單。保管合同和保管合同都有善良管理人的註意義務,但對無償保管有輕微過失免責的規定;倉儲合同都是有償合同,小過錯不免責。
倉儲合同是證明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文件,倉單是象征倉儲貨物的產權憑證。前者在正常履行中不使用,後者在提貨時必須使用,否則保管人不會歸還存放的貨物。
法律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存貨人交付貨物的,保管人應當給付倉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