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職業介紹所
這是由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承擔就業服務職能的公益性服務機構。它使用全國統壹的紅色標誌,並為進城求職的城市工人和農村工人提供免費服務。
(二)其他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
這是由其他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舉辦的非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這類機構收取少量費用。
(三)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
這是壹個由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組織的營利性職業介紹機構。
擴展數據:
根據《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應當免費提供下列服務:
(壹)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咨詢服務;
(二)為失業人員和特殊服務對象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三)推薦需要培訓的失業人員和特殊服務對象參加免費或部分免費培訓;
(四)在服務場所公開發布本地崗位空缺信息、職業供求分析信息、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格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
(五)辦理失業登記、就業登記、就業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等事項備案;
(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其他相關服務。
百度百科-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