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令號公安部123),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壹)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通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通過限寬門、通過連續障礙物、碾壓路面、狹窄道路掉頭、應對模擬高速公路、連續陡峭山路、隧道、雨(霧)天、濕滑路面和突發事件。
(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和殘疾人低速載貨汽車,在坡道上停車、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
(三)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兩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在坡道上停車、起步,通過單邊橋;
(四)輪式自行車輛、無軌電車、有軌電車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對於第壹款第壹項、第二項規定的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考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