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文具、家具、機械設備、體育用品、工藝品、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電子產品、通訊設備、日用百貨、龐武用品、家用電器、建材、玩具、服裝、鞋帽、針織品、零食等。;
2.為相關產品提供批發和零售服務。
代銷銀行營業執照的業務範圍包括:
1.寄售服務;
2.二手商品交易;
3.商品展示和促銷;
4.委托銷售咨詢;
5.商品信息咨詢服務;
6.網絡寄售平臺運營;
7.個人物品和收藏品交易;
8.商品質量檢驗服務;
9.商品倉儲和物流服務;
10.客戶服務和售後支持。
綜上所述,寄售行的經營範圍包括銷售文具、家具、電子產品等各類產品,並提供相關產品的批發和零售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