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申請人攜帶材料到大廳排隊等候,在窗口申請;
第二步:業務受理崗電話受理:工作人員受理申請材料(詳見申請材料目錄),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補正的,退回當場補正後予以受理;材料不規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和要求,申請人按照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不屬於本機關審批範圍或者職權範圍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上報人口管理大隊;
第四步:人口管理大隊在收到派出所提交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並將結果反饋給派出所;批準的,發給搬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說明理由並告知依法申請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五步:申請人到業務受理崗領證。
擴展處理位置
濱湖新城派出所:松陵鎮連楊璐2212號;
橫扇派出所:松陵鎮橫扇南居路350號;
盛澤派出所:盛澤鎮順湖西路2099號;
盛東派出所:盛澤鎮如意路928號;
勝溪派出所:盛澤鎮南馬印青路138號;
胡芬派出所:黎裏鎮徐璐杜江路818號;
黎裏派出所:黎裏鎮李猩路2號;
北社派出所:黎裏鎮北社育才路612號;
金家壩派出所:黎裏鎮金家壩金頂東路1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