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完善企業信息管理系統。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結合工程造價咨詢統計調查數據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名單,積極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企業信息的采集、共享和公開工作。鼓勵企業根據項目實際情況,自願完善和更新全國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供委托方選擇參考。企業應對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接受社會監督。對提供虛假信息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不良行為記入企業社會信用檔案。
第三,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壹步完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長效機制,加強信用管理,及時將行政處罰、生效司法判決等信息歸集到全國工程造價咨詢管理系統,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實施動態監管。依法開展失信懲戒,提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誠信意識,努力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