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醫生要自覺遵守法律,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如實告知患者病情。而且這類患者在得知病情後,也會調動自己的壹切積極因素與疾病作鬥爭,積極配合醫生的治療,有利於病情的恢復。
其次,對於那些病情嚴重或悲觀的患者,也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權,但在向患者講述病情時,更要講究“技巧”。壹方面,在告知前要對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進行透徹、全面的了解,根據患者的實際心理承受能力制定告知方案;另壹方面,要選擇合適的告知時機,采取委婉的方式(先告知患者家屬,再由患者家屬轉達),在後期的治療中做好安慰和說服工作,鼓勵患者勇敢戰勝疾病。
總之,壹般來說,醫生應該尊重患者的知情權。但考慮到患者的不同情況,要根據患者的年齡、職業、性格、文化程度、心理承受能力等采取不同的告知方式。